第33章 争家产 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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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为了争家产。”

大壮先是意简言赅总结原因,接下细说道:“这小寡妇姓桂,嫁给一个苟姓商人,只是这个商人身体本就不好,娶了桂澜枝之后身体更是每况愈下,前些日子躺在床上一命呜呼了。”

朱瞳插话问道:“死因正常吗?”

这女人满脸桃花,又欲又A,姓苟的不会是被她榨死的吧?

“仵作检验过尸体,确实是病死的。”大壮没多想点点头继续道:“但是苟姓宗亲那边不承认,说是桂澜枝刻死的,让她把家产让出来,桂澜枝不肯,这不就闹起来了。”

朱瞳好奇问道:“闹得这么厉害,她家很有钱?”

“也没有多少,一个月就赚个五六千两吧。”大壮淡淡道。

朱瞳无语道:“大壮,你飘了。”

“少爷这个月都赚了好几万两了。”

“……”

如今大明普通百姓,年收入也就是十多两,桂澜枝一个月的收入就已经是普通百姓年收入的五百倍,也是朱瞳这个七品知县的一百倍,年收入的一千二百倍。

妥妥的大富婆啊!

“她家是干什么的?”

“盐商,在周边府县开了十多家盐店。”

朱瞳拧眉头道:“她家盐店叫什么?我记得《杀猪榜》没有姓苟的啊。”

“就叫苟不理盐铺,之前我们县也有苟家的盐铺,只是苟家的后台前主簿张攀被砍后,苟家就撤了江宁的生意。”

张攀就是被朱瞳坑死的前主薄,苟员外打听到内部消息后,果断放弃了江宁的生意。

苟家的生意遍布几个州县,但苟员外生前没有子女,也没有直系亲兄弟,如今只有桂澜枝独自一人。

于是苟家宗族那边生怕桂澜枝改嫁,带着家产便宜了别家男人,或者担心她带着家产回娘家,所以苟家就想让桂澜枝把家产交出来,桂澜枝死活不同意,双方就闹起来了。

朱瞳同情地望了几眼小寡妇。

要是放在几百年后,这种纠纷根本不可能存在。

稍懂法律的人都清楚,遗产只跟父母、子女、配偶相关,与宗族毛关系都没有。

但如今是封建社会的大明,社会观念和律法环境都还没有那么先进,连朝廷对百姓的治理都需要依赖宗族。

当然,以上的都是次要原因。

最主要的原因是,苟员外生前将生意都搬离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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